﻿以西结书.
18.
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： 
「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『父亲吃了酸葡萄，儿子的牙酸倒了』呢？」 
主耶和华说：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，你们在以色列中，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 
看哪，世人都是属我的；为父的怎样属我，为子的也照样属我；犯罪的，他必死亡。 
「人若是公义，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： 
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，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，未曾玷污邻舍的妻，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， 
未曾亏负人，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；未曾抢夺人的物件，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，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； 
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，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，缩手不作罪孽，在两人之间，按至理判断； 
遵行我的律例，谨守我的典章，按诚实行事—这人是公义的，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 
「他若生一个儿子，作强盗，是流人血的，不行以上所说之善，反行其中之恶，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，并玷污邻舍的妻， 
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，抢夺人的物，未曾将当头还给人，仰望偶像，并行可憎的事， 
向借钱的弟兄取利，向借粮的弟兄多要—这人岂能存活呢？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，必要死亡，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。 
「他若生一个儿子，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，不照样去做； 
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，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，未曾玷污邻舍的妻， 
未曾亏负人，未曾取人的当头，未曾抢夺人的物件，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，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， 
缩手不害贫穷人，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，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；他顺从我的典章，遵行我的律例，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，定要存活。 
至于他父亲；因为欺人太甚，抢夺弟兄，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，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 
「你们还说：『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？』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，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，他必定存活。 
惟有犯罪的，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，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，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 
「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，谨守我一切的律例，行正直与合理的事，他必定存活，不致死亡。 
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，因所行的义，他必存活。 
主耶和华说：恶人死亡，岂是我喜悦的吗？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？ 
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，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，他岂能存活吗？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；他必因所犯的罪、所行的恶死亡。 
「你们还说：『主的道不公平！』以色列家啊，你们当听，我的道岂不公平吗？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？ 
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，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 
再者，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，行正直与合理的事，他必将性命救活了。 
因为他思量，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，必定存活，不致死亡。 
以色列家还说：『主的道不公平！』以色列家啊，我的道岂不公平吗？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？」 
所以主耶和华说：「以色列家啊，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。这样，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。 
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，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。以色列家啊，你们何必死亡呢？ 
主耶和华说：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，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」 
